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教务处: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07〕1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我省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别、专业和计划
招生类别分为:普通专升本(含师范和高职高专)和面向社会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见附件1。
二、报名
专科生所在学校为生源学校,承担2008年专升本考试任务的学校为主考学校。面向社会招生学校既是生源学校也是主考学校。
(一)资格审查
生源学校根据《通知》要求,负责本校学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面向社会专升本考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报名结束后,张榜公布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二)填报志愿
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须填写《2008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考生报名表》(见附件2)并交生源学校。普通专升本类别中如果同一专业的招生学校有2所以上,考生可填报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不超过3个(平行志愿),并在“是否服从调剂录取”栏中填写“是”或“否”,若不填写,视为不服从调剂。
在校期间已参加过学分互认选拔但未能进入本科段学习的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专升本。
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须为医学类或相关医学类。
考生不得多次报名。多次报名的考生,系统只接收初次上传的考生信息,其余信息将不被接收。
(三)考号编排
考生考号共15位(编排方法见附件4,可由软件自动生成),考试使用的准考证(见附件5)由生源学校使用软件打印,与考生的身份证一起作为考生参加考试的必需证件。
(四)考场编排
考场、座次等信息统一随机编排,并于12月31日前发至各主考学校。主考学校应于2008年1月4日在校内公布考生考场、座次等信息,不得提前公布。
(五)报名费
考生报名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收取。由生源学校代收,在办理报名手续时统一交省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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