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
阅读内容
2008年专升本考试成绩异议办理办法
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2008年3月15日前向生源学校提出申请,由生源学校派专人持介绍信到我处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到阅卷学校查询。阅卷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查询。查询时只负责核对卷面总分与各题得分的累加是否有误。如发现分数累加有误,由阅卷学校教务处出具更正证明,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出错试卷一同报我处。如因分数登录错误影响考生录取,由我处负责更正,同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上一篇:2008年专升本录取工作不进行补录
下一篇:
相关导读
参与评论
点击进入评论
|
内容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