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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关于2008年普通专升本成绩查询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08-02-01]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作者:高等教育处 [字体: ]

有关高等学校教务处:

  现将2008年普通专升本成绩查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3月15日前向生源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请,填写《2008年普通专升本成绩查询考生申请表》(见附件1)。生源学校审核同意后,将同类别同专业成绩查询考生信息分别按《2008年普通专升本成绩查询生源学校汇总表》(见附件2)所列格式进行汇总。生源学校派专人持介绍信和《2008年普通专升本成绩查询生源学校汇总表》于3月15日到我处办理有关手续,于3月15、16日到阅卷学校查询,逾期不侯。阅卷学校分别为:山东大学(计算机公共课)、山东师范大学(英语等其他公共科目)、各主考学校(专业综合科目和专业技能测试)。阅卷学校须指定专人负责成绩查询工作。试卷查询时只允许核对卷面各小题得分的累加总分与公布的总分是否一致,不得对试卷题目的应得分数进行二次评判,考生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接触试卷。如分数查询无误,阅卷学校查询工作负责人应在《2008年普通专升本成绩查询生源学校汇总表》上签字认可,并将表格反馈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通知考生本人;如发现分数累加有误,由阅卷学校教务处将《2008年普通专升本成绩查询生源学校汇总表》连同出错试卷一同报我处留存。因分数登录错误影响考生录取者,由我处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更正,同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附件:

  1. 2008年普通专升本成绩查询考生申请表

  2. 2008年普通专升本成绩查询生源学校汇总表

 

  高等教育处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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